关于落实2018年度我院主办的国家级中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release date:2018-07-10 16:49:33    author:管理员    visit times:6735

各部门、科室:

经过医院和各科室的积极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组织专家对2013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通过审批的2013年度我院主办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附件1)和2013年我院和江苏省中医药学会、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学会合办的项目(附件2)予以公布。为了继续做好该项工作,现将2013年度我院主办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落实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大科、专科对照所辖科室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各大科、专科教育教学秘书积极与相关科主任及项目负责人沟通,确定项目举办的时间,填写《江苏省中医院关于医院主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备忘录》(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于2013427报教育处,教育处将根据各科拟举办学习班的时间,及时协调场地等相关事宜。

2、相关专科需要对项目进行物价部门备案,填写《培训收费标准备案表》(附件4)(纸质及电子版各1份),于2013427报教育处。

3、请各科室务必规范举办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相关管理规定请参考《医院主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工作注意事项》(附件5)。

4、如协办外省异地项目,应在项目举办2周前将《外省异地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6)报省科教处备案,并提交项目编号、办班通知、日程等相关资料。

5、请各专科在项目举办结束后2周内,及时向教育处报送项目情况总结、考试试题、学员名册、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等相关信息,如未提交将取消该项目负责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请各大科、专科及时沟通协调,按时完成2013年度我院主办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扩大医院在省内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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