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院是全国首批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示范基地、中国医师协会首批重点专业基地(中医),有着良好的培训基础。
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中医医师,现招收2024年度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以基地容量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
已被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录用的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不包括民族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能胜任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所要求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4.就业单位同意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本人自愿全程在我院接受培训;
5.未参加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
6.入培前已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7.就业单位同意学员在参加培训期间取得医师资格后,执业注册时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院;
8.已在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注册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
三、招收专业与计划
中医、中医全科,共2个培训专业。根据省中管局相关招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培训容量制定招收计划。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15日,以完整材料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网络申请,并按要求寄送材料。
报名网址:http://edu.jshtcm.com/ (资格审核结果、考试通知、是否录取等后续事宜,均在此报名网站查询)。
(二)寄送材料要求
工作单位汇总本单位所有报名学员材料统一寄送,其中《个人信息表》需提供汇总表,命名为《***医院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
1.报名材料清单:
①《个人信息表》(单位汇总)
②《报名申请表》(补充完整信息,贴1寸证件照);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所有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含学信网查询结果);
⑤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⑥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毕业生拟申请减免培训时长的须提供由院校开具的轮转培训证明。(不提供视为放弃申请减免)。
*注1:所有材料均须由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注2:提交报名后可在“进度查询”栏目导出相关报名表。
2.注意事项:
①请于2024年7月15日前寄到,材料不全或逾期寄到视为报名无效;
②我院将对报名学员提交的各项材料逐一审查,发现有任一材料不属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方能参加招录考试。
3.寄件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55号江苏省中医院南院行政楼605教育教学处,王老师,025-86516671。
为避免丢件,请使用顺丰快递。
五、招录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学员可参加招录考试。拟分为笔试、技能考核和面试,侧重于中医基础、临床专业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初定于2024年8月初进行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届时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公告。
六、录取相关
根据招录考试成绩择优确认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学员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统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择优录取。
同等条件下,对下列人员优先录取:
1.我院“医联体”、“战略联盟”单位人员;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书人员;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人员;
4.培训专业为中医全科人员;
5.将来将从事中医儿科、急诊科工作的人员。
拟定于8月下旬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到后将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结束后正式入岗培训。
七、培训相关事项
1.我院按照《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2023版)》及江苏省卫健委、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学员进行培训;
2.本科、科硕、科博毕业生参加培训年限为3年。中医专业型硕士、专业型博士毕业生提供由院校开具的轮转培训证明并参加我院组织的临床能力鉴定,通过者培训时长分别减免至不少于2年、1年;
3.学员完成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后,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考核,通过结业考核者,由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统一制式的《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学员在培期间若有违纪或不服从管理,我院将视情节严重作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培训资格,终止培训,同时通报其派出单位;
5.培训结束后,学员返回派出单位就业,不得滞留我院;
6.本基地规培学员培训地点不限于本部,包括紫东院区等分院区,提交报名即视为知晓并愿意服从基地安排。
八、待遇及保障
1.学员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其委派单位,我院与学员及其派出单位三方共同签订培训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
2.派出单位承担:学员的基本工资(指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等,派出单位须充分保障学员待遇;
3.我基地根据国家局、省局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南京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发放规培补贴(含奖励性绩效工资、伙食补贴、住宿补贴、节日福利、优秀奖励和竞赛奖励等),不提供宿舍;
4.在规定培训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可申请顺延,但顺延培训期间我院不再提供任何薪酬待遇。
九、招生咨询
电 话:025-86516671或025-86617141转80605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7:00
联 系 人:王老师
江苏省中医院教育教学处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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